图片展示
图片展示
图片展示

2002年至今执业律师获得奖项、荣誉情况(编年)

 

2019年

12月获“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2018年

7月获“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称号。

12月获“2018年度全省综合实力五十强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6年

11月荣获第一批省级“双比双争”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

12月获“2015年度安徽省综合实力五十强”。

 

 

2015年

3月6日,在市政法委、市妇联、市司法局等十二家机关事业单位联合主办的芜湖市“十大女杰”评选活动中,胡婷婷、叶倩、奚嘉三位律师获芜湖市“十大女律师”荣誉称号,芜湖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其中胡婷婷获芜湖市“十大女杰” 入围奖。 

5月12日,贾成成律师入选为安徽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研究员

8月7日邵晖律师和倪俊律师获得由长江海商法学会和武汉海事法院联合举办的首届“长江杯”微信征文大赛三等奖

5月4日,当事人徐宾霞向胡婷婷律师赠送锦旗一面:“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

 

2014年

4月10日,我所高级合伙人兼党支部书记曹勇前律师,被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全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4月23日,我所音邦定、邵晖、刘朝晖、曹勇前、赵荣琦、方向等律师被聘为芜湖市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仲裁员。

10月24日-25日,本所范大平律师参加由华东六省一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安徽省律师协会承办的第十二届华东律师论坛,其《浅谈自媒体时代律师推进司法公开、公正的作用》论文荣获三等奖。

8月22日,当事人佘秀龙向周宁律师赠送锦旗一面:“迟迟尽责 律师典范”。11月15日,当事人向曹勇前律师、苏旭律师、李铮律师赠送锦旗:“伸张正义 司法为民”。

 

2013年

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倪俊“先进个人”称号

安徽省律师协会授予曹勇前律师“2009——2012年度安徽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安徽省总工会授予曹勇前律师“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10月27日,当事人杨家莉向范大平律师赠送锦旗一面:“无私援助 真诚友谊”。11月20日,当事人谢文连向徐磊律师赠送锦旗一面:“专业知识精湛 品德素质高尚”。12月1日,当事人南翔部分业主商户向施杨律师赠送锦旗一面:“法律卫士  为民解忧  敬业正直  热情服务”。

2012年

2012年3月29日上午九时整,芜湖市总工会在新百金鹰国际大酒店召开2012年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工作会议,我所曹勇前副主任、杨年山、倪俊、苏旭律师作为律师援助团成员出席。其中曹勇前律师荣获芜湖市文明委授予的 “芜湖市优秀志愿者” 荣誉称号。

 

2011年

音邦定荣获“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并当选为第八届全国律协理事,还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法委等领导的亲切接见。

中共安徽省律师协会授予音邦定“律师行业‘五好’党员”称号

中共芜湖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授予曹勇前“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芜湖市文明委授予曹勇前“芜湖市优秀志愿者”称号

中共芜湖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授予苏旭“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芜湖市司法局授予陶小燕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档案管理先进个人

中共芜湖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中共芜湖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纪念建党90周年“创先争优在行动”主题征文演讲比赛中,奚嘉荣获“二等奖”。

由中共芜湖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共芜湖市党校、市党的建设研究会、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的全市“纪念建党90周年,创先争优在行动”理论研讨活动中,董芳芳以《官员问责制是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文荣获了三等奖。

 

2010年

4月16-17日,陈福顺和周平律师参加“省律协建筑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和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2010年联合年会。”其中陈福顺律师撰写的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

7月15日,当事人陈德芳向周平律师赠送锦旗一面:“维护正义,恩重如山”;7月20日,当事人崔捷向范大平律师赠送锦旗一面:“正义卫士,维权楷模”。12月10日,当事人芜湖中讯网吧、钟声网吧向戈运龙律师赠送锦旗一面:“利益卫士、维权先锋”。

 

2009年

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本所曹勇前律师荣获“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10月30日,根据皖律协[2009]50号文件“关于表彰第三届安徽省十佳律师暨安徽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安徽省优秀县域律师事务所、安徽省优秀律师、安徽省优秀县域律师的决定”,本所刘朝晖律师荣获“第三届安徽省十佳律师”称号。

4月16-17日,陈福顺和周平律师参加“省律协建筑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和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2010年联合年会。”其中陈福顺律师撰写的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

 

2008年

3月6日,朱珠律师被省妇联、省司法厅授予“安徽省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律师”称号。全省共有39名律师受此表彰。

3月29日—4月1日,音邦定律师赴上海参加第七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培训,获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4月8日,戈运龙、曹勇前律师被芜湖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为兼职仲裁员。

5月14—15日,音邦定律师出席安徽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再次当选为省律协副会长。

5月14日,在安徽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上,音邦定律师受到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表彰。

8月2日,我所音邦定、邵晖、刘朝晖、陈福顺、曹勇前、方向、戴锐作为律师代表出席芜湖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音邦定再次当选为芜湖市第三届律师协会副会长,邵晖当选为理事。

8月30日,周平律师出席安徽省第三届律师论坛,其撰写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获得优秀论文奖。

10月18-21日,周平律师出席在北京举办的“十三省市法学会第24次经济法学术研讨会”,其撰写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获得三等奖。

10月25日—27日,音邦定律师出席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

12月5—6日,邵晖律师在合肥参加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年会,被聘为该委员会副主任。

 

2007年

8月21日,周平律师撰写的《和谐社会构建中公司的社会责任》论文在十三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第23次经济法学术研讨会上获一等奖。

11月8日,邵晖律师被芜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为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委员会专家成员。

12月20日,周平律师当选为第十一届芜湖市政协委员。

12月28日,音邦定主任当选芜湖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

 

2006年

10月30日,钱广富律师被安徽省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

2006年,音邦定、刘朝晖、钱广富、尹维静、曹勇前、周平、范大平等八位律师共撰写各类论文20篇,分别被《安徽律师》、《律师与法制》、《律师世界》等刊物和“安徽省首届律师论坛”采用。

 

2005年

3月3日,邵晖律师被评为第四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卫士”,受到团省委、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等十五家单位的联合表彰。

3月14日,谢文婕律师被鸠江区人民政府聘为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该顾问组由5位律师组成。  

4月2日,本所音邦定、邵晖律师作为代表出席了安徽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会上音邦定律师当选为安徽省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4月23日,朱珠、尹维静、吴俊秋、邓劲松被芜湖市司法局授予“芜湖市先进律师”称号。

5月8日,在安徽省律师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上,音邦定律师当选为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8月14日—15日,钱广富、吴俊秋、方向、周平律师参加省律协在安庆市召开的2005年律师实务经验交流会。钱广富的“我国BOT工程运营期间的项目所有权问题”、方向的“产权式商铺相关问题的法律评析”、吴俊秋的“加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权利保护,促进和谐社会”三篇论文获优秀论文奖。

9月1日,戈运龙律师自费设立的“芜湖律师”网站正式开通。该网站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公民宣传法律知识,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至年底,点击率已达142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0余人次,受到广泛好评,该网站被视为老百姓的“免费法律书架”,戈律师被誉为“江城律师中的雷锋”。

 

2004年

1月8日—10日,本所邵晖、周平律师出席在合肥举行的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邵晖当选为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平、汪维才两律师的论文在大会上作了交流。

4月10日,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律师协会授予本所“优秀品牌律师事务所”称号,授予邵晖“优秀律师”、“十佳律师”称号[皖司通(2004)39号]。本所音邦定、邵晖律师出席表彰大会。

9月23日,本所音邦定、邵晖、谢长根、邱仲良、赵荣琦五律师被芜湖仲裁委员会聘任为第二届仲裁员。04

9月28日,芜湖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正式成立,成员共7名,本所音邦定律师为成员之一。

10月27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发文确定5个“监督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工作联系点”和10名联络员,我所为联系点之一,音邦定为联络员。

 

2003年

2003年8月28日,本所被安徽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定点为全省五家“公安执法工作联系点”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音邦定律师被聘为全省12名“公安执法监督联络员”之一。

 

2002年

2002年11月30日,音邦定、邵晖、汪彪、朱珠、邓劲松律师作为深蓝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芜湖市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音邦定律师在此次大会上当选为芜湖市第二届律师协会副会长。

图片展示

走进深蓝 | 深蓝团队 | 专业深蓝 | 服务领域| 人文深蓝

扫一扫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CONKACT US

 

联系电话:(0553)7511026

电子邮箱:office@shenlanlawyer.cn

公司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长江中路3号美好大厦人力资本产业园13-14楼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客服中心
热线电话
0553-751102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邮箱
office@shenlanlawyer.cn
二维码
扫码关注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
皖ICP备190169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