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7-09-04 11:40:00
作者: 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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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的颁布施行对健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化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所从2017年8月26日开始,开展了“每周一课”研究探讨《民法总则》的学习活动,通过与民法通则对比就变动部分进行深入解读,率先了解新法,以便适应律师行业发展的需要,提高律师队伍的职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委托人。2017年9月2日上午,由方向副主任主持,在本所13楼会议室继续进行《民法总则》学习。
_x000D_本周深入研究学习了《民法总则》第三章至第五章的内容。通过观看杨立新教授对《民法总则》的解读视频,我们了解到法人制度的改革、新增的非法人组织制度以及新增的有关民事权利等。例如一、人格权得到全面保护。《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以上两条规定将人格权范围各方面的权利得到全面保护。二、网络虚拟财产首次被确定保护。《民法总则》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信息社会中,各类数据、账户以及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都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怎么确定虚拟财产的权属,如何保护网民的虚拟财产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为了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此次《民法总则》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这意味着民法典将正式承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法律权利,不容侵犯。不久的将来两人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出现要求分割网络游戏装备等的诉讼请求。
观看结束后,各位律师还将个人在办理案件中的相关疑难问题提出来大家探讨交流,并对在以后办理相关案件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综合梳理,此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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